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

2019-06-12

根据工作需要,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演职员。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一、招聘单位

  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歌舞剧院,于2010年转企改制,是省属国有独资文艺院团,注册资本4000万元,主要经营演出、培训服务、礼仪服务、演出器材租赁、舞台艺术品的开发销售、文化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、舞台艺术展览、演出活动、企业形象及销售的策划、文化产业投资等。公司下设十个部门,两家子公司,拥有演职人员220余人。

  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(一)招聘岗位说明:本次公开招聘会计2名、出纳1名。

(二)招聘条件说明:

岗位名称:会计(2人)

岗位要求:

1、会计相关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2、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,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,有网上报税经验,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;

3、认真细致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;

4、熟悉财务处理程序,熟练应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,了解企业会计准则,及相关财务、税务、审计法规、政策;

5、具有良好的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;

6、思维敏捷,接受能力强,能独立思考,善于总结工作经验;

7、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资格,有统计上岗证优先考虑。

8、年龄35周岁以下(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

岗位名称:出纳(1人)

岗位要求:

1、会计相关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2、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;

3、认真细致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;

4、思维敏捷,接受能力强,能独立思考,善于总结工作经验;

5、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,对金蝶、用友等财务系统有实际操作者优先,熟悉公司财务工作及银行、税务等外部机构办事流程者优先考虑;

6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;

7、具备会计初级资格,有统计上岗证优先考虑。

8、年龄35周岁以下(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 

三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
  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  1.报名方式

 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下载《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填写完整资料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(复印件),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,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办公室。邮编:310007。或者将所有的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517862436@qq.com (郑女士)。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31日。

  2.资格初审

  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,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

  3.应聘资格的取得

  报名截止后,单位将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考试,确定考试有关安排,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,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。

(二)考试

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,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70%、30%计入总成绩。

笔试和面试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,任何一项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

  (三)体检、考察

  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
  体检、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。

  (四)公示、录用

  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。

  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后,考察合格者,予以正式录用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

  (五)其他

  1、应聘者放弃入围、录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  2、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能报到的,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。

  四、纪律与监督

  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
    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(http://www.zjsdt.com,“招聘信息”)

  (二)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党支部0571-85118310。

  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   

五、咨询

  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,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。

  公司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办公室(邮编:310007)

  联系电话:0571—85117857(郑女士)



服务热线 0571-851179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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