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演职员。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歌舞剧院,于2010年转企改制,是省属国有独资文艺院团,注册资本4000万元,主要经营演出、培训服务、礼仪服务、演出器材租赁、舞台艺术品的开发销售、文化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、舞台艺术展览、演出活动、企业形象及销售的策划、文化产业投资等。公司下设十个部门,两家子公司,拥有演职人员220余人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说明:本次公开招聘作曲1名;办公室文员1名。
(二)招聘条件说明:
岗位名称:作曲(1人)
岗位要求:
(1)具有本科学历,作曲专业毕业,擅长音乐创作,对音乐有强烈的敏感度;
(2)两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;
(3)有一定的MIDI制作、音乐创作经验,擅长管弦乐和民乐等纯音乐制作;
(4)工作踏实、认真负责,勤奋能吃苦、姿态正、心态好,沟通交流顺畅。
(5)具有较高的音乐素养、旋律感好,具有较强的音乐悟性和较高的MIDI制作水平;
(6)熟悉录音、混音,对电脑音乐软、硬件熟悉。
(7)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(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
岗位名称:办公室文员(1人)
岗位要求:
(1)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;
(2) 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、人事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,能熟练运用OFFICE、PHOTOSHOP等办公软件;
三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1.报名方式
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下载《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填写完整资料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(复印件),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,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办公室。邮编:310007。或者将所有的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517862436@qq.com (郑女士)。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5日。
2.资格初审
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,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
3.应聘资格的取得
报名截止后,单位将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考试,确定考试有关安排,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,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。
(二)考试
作曲
应试者面试前需提交3部以上个人创作作品。考试评委、专家评议作品并为作品打分,并通过试演奏的方式,考评作品的可行性,总成绩为100分。专家评议成绩、试演奏成绩分别按50%、50%%计入总成绩。
办公室文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,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%、50%计入总成绩。
(三)体检、考察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体检、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。
(四)公示、录用
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。
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后,考察合格者,予以正式录用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
(五)其他
1、应聘者放弃入围、录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2、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能报到的,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(http://www.zjsdt.com,“招聘信息”)
(二)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党委 0571-85118310。
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五、咨询
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,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。
公司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办公室(邮编:310007)
联系电话:0571—85117857(郑女士)